碳排也要冤有頭債有主 專家籲各國速立「碳債」機制

新聞資訊 2021-07-13

隨著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不斷上升,我們的後代子孫背負巨額碳債務的風險越來越高。國際應用系統分析研究所(IIASA)研究人員和國際合作夥伴呼籲,立即建立碳移除義務(Carbon Removal Obligation),確定碳債(carbon debt)的責任,接下來要修訂的歐盟排放交易計畫就是個導入的機會。

 

學者:在碳預算耗盡前 全球應取得執行碳債的資金

在過去的幾十年間,各國政府共同承諾透過《京都議定書》和《巴黎協定》等協議減緩全球暖化。儘管許多國家批准了這些協議,但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濃度仍持續上升。按照目前的發展速度,我們正努力用盡升溫達到1.5°C前剩餘的可用二氧化碳排放量。如果這個所謂的「碳預算(carbon budget)」在全球實現淨零排放之前耗盡,之後我們每排放一噸二氧化碳,就得從大氣中除去一噸二氧化碳。換句話說,如果按照目前的軌跡延續——現在看來很可能會這樣——我們將累積碳債。

 

新發表在《自然》期刊上的一項研究指出,越來越多國家做出的淨零承諾,已經假設大量碳債需要透過長期的淨負排放來補償。例如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1.5°C暖化特別報告中的理想全球情境估算,碳債可能相當於2~18年疫情前的排放量。如果我們不能在2030年前將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大約50%,或者如果發生重大的地球系統事件(例如永久凍土融化造成額外碳排放),這個量肯定會增加。

 

「最近歐盟通過氣候法,不僅決定到2050年實現溫室氣體淨零排放,而且之後都要持續淨負排放,這可能有助於降低全球碳預算超支。然而,到目前為止,這都還只是宣示階段,因為政治和學術上都沒有針對建立大規模二氧化碳去除長期責任的工具有任何嚴肅討論。」該研究的主要作者、IIASA研究員和牛津大學博士生貝德納(Johannes Bednar)說。

 

雖有實現淨零排放的各種積極議程,但缺乏償還高額碳債的戰略。我們的後代最終還是很可能背負巨額碳債務,這不僅有公平性的問題,長遠來看也大大降低了將升溫限制在1.5°C的機會。為了確保未來淨負排放經濟體的可行性,作者認為需要透過碳定價,取得用於償還碳債的資金,趁排放量還在淨正範圍的時候。從經濟邏輯來看,最晚得在碳預算耗盡時開始執行。

 

資料來源: 環保資訊中心 (https://e-info.org.tw/node/23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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